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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7〕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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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7〕8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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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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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借口工程款未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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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情况
通报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并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有关省级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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