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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最新印发文件落实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将预警平台建设纳入条例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19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列为20项重点民生实事。3月25日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拖欠农
了解更多05-28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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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实名制落实最新消息,内蒙古实名制费用计价方法公布!
5月9日,内蒙古住建厅发布了《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价方法(暂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提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可参照下述标准计算:1、建设项目招标工期为1年的暂按57900元计入工程造价。2、建设项目招标工期为2年的暂按99400元计入工程造价。3、建设项目招标工期为3年及以上的暂按140900元计入工程造价。4、招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各地“实名制”落实情况:江苏:一律清出、加
了解更多05-27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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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详细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方的工作职责与法律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法律责任等有了明确的规定。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哪些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了解更多05-26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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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清欠开始!6月底前,4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全部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5月9日和11日,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省人社厅 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总价400万元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了解更多05-25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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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重拳出击,新法保障权益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行政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山东全省人社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 《条例》聚焦农民工欠薪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从设立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按月代发工资,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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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上调8%-10%!疫情下,山东等省份明确必须调整合同造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0〕115号)发布! 考虑到疫情影响,江苏省住建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近日公开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2019年江苏发布过2次指导价,
了解更多05-25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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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晟”有色 生日Party 北京晟邦知享举行第二季度员工生日会
有“晟”遇见,有一种关爱便悄然入心。为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增加公司凝聚力,让广大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浓厚温情和关怀之情,5月15日,北京晟邦知享为1月至6月份过生日的16名同事举办了以有“晟”有色为主题的集体生日Party。公司董事长赵长龙,总经理黄洵参加活动,与来自公司各部门的员工们齐聚一堂,共庆生日。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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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要求约定人工
了解更多05-21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