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吉林省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

2025-06-26 15:23:31 admin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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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

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

(试行)


为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强化有关管理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管

(一)实行交底加强源头监管一是开工前,主管部门应向参建单位进行书面交底,明确监督事项、监督要求、监督标准。发放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监督提示函,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危大工程、隐蔽工程、预拌混凝土等。二是将大跨度、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超危大工程,技术难度大、参建单位多、交叉作业多、近3年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承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二)实施包保夯实过程监管一是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监管包保责任人,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检查工程实体、市场行为和施工资料,重点是质量安全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台账》《问题隐患清单》签字留档,并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闭环。

(三)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一是重点实行“三查”,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二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保关系;三查实名制打卡率是否达到80%以上。二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查实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未批先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严格依法惩处。

(四)齐抓共管健全协同监管。一是县(市、区)主管部门全覆盖监管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市(州)抽查比例不少于10%,省厅抽查比例不少于5%,近3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的在建项目为必查项目。二是单位和个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推送至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并将问题线索移送同级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二、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五)明确首要责任内容。一是制定《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清单》,明确其具体职责。包括发包、施工图送审、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审验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市场行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二是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开工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质量终身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六)认真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义务。一是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禁止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施设备。二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进行工程结算。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禁止投入使用。

(七)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责任。一是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阶段管理责任。二是建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考核制度,每周至少组织参建单位召开1次质量安全专题会,组织1次项目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对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发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八)加强勘察设计行为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校对、审核、审定”三级校审制度。二是设计文件必须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在施工前将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向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出设计交底。

(九)规范设计变更和验收。一是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二是禁止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设计规范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在分部验收、竣工验收时,必须按设计文件查验后签字。

四、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反馈混凝土浇筑胀模、跑浆、漏振,钢筋保护层超偏差,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砌筑结构通缝等质量问题,提出建议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建立质量分析和总结机制,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周分析、月总结,找出质量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三是严格按图施工,全面落实“操作者自检、班组长组织互检、上下道工序交接检”制度,参检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未经检查合格禁止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资料必须与施工现场同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

(十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吹哨子”机制,安全检查人员配备哨子,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第一时间吹哨发出警告。二是完善“安全日志”机制,专职安全员配备检查记录仪,每日必检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及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动火动焊,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将检查和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日志。三是推动“三互小组”机制,班组每3人成立1个互助小组,作业前互相检查安全用品佩戴情况,作业中互相提醒按规程操作,作业后互相指出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

五、强化工程监理检测管理

(十二)规范项目监理。一是监理人员每天至少巡视施工现场2次,深基坑支护、混凝土后浇带、梁柱钢筋隐蔽工程等重要部位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检测取样必须见证。二是对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程推行驻场监理、驻厂监造。三是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下达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工,并向建设单位和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十三)提高工程检测质量。一是应用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施见证取样样品二维码标识管理,建立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系统,避免虚假报告。二是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将情况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三是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