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日前,《石家庄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明确提出,要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全面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着力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县城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水平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稳定性。深化劳务协作,引导支持县域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较强带动就业能力的劳务品牌。结合县城建设示范地区,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重点群体创业推进系列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直播带岗”等系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建立岗位定期发布机制。整合打造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培养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
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
实施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场景技能强市行动,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实现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均有机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统筹作用,整合利用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各方培训力量,推动县域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加大落实力度,大力提升农民工维护权益水平
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伤失业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思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社保转移接续服务便捷顺畅。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现欠薪问题动态清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加大协调力度,大力提升农民工服务保障水平
落实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进城农民工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实施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加快推进“网上办”,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
加大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农民工基层服务水平
县级普遍建立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者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广泛应用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维护系统信息,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在春节前后,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来源:石家庄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