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建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更换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各建设、施工单位,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协议银行,各有关单位:
结合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实名制数据标准统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市建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更换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建筑工程新建、在建项目考勤设备应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考勤硬件设备集成接口标准》(附件)作为实名制硬件设备接入标准,直连省监管平台,实现数据标准统一,相关软硬件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消除省内各地区数据和技术壁垒。
二、纳入省监管平台统一管理的新建、在建项目,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银行应符合省监管平台数据接入标准,采用省监管平台业务操作流程,参加省监管平台业务培训,配合省监管平台做好数据推送等工作。
三、全市建筑工程新建项目直接使用省监管平台建档管理,已纳入济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的在建项目,按照属地区县要求,积极配合考勤设备的升级对接和专户协议银行的业务转换,分期分批更换至省监管平台补录建档。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具备竣工条件的在建项目,可继续使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保障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等制度落实到位。
五、省、市平台数据共享,进一步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平台监管效能及我市智慧工地建设水平。
联系人:郑 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6265252
李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1378868
杨守一(省监管平台技术人员), 13256183661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