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四个强化” 强力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生根

2021-06-07 16:37:08 27
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山东泰安市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要求为工作主线,根治欠薪工作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工作质效得到大幅提升,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部门联动  

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将其作为安全、民生、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条例》列入泰安市政府党组法治专题学习科目;泰安市委书记、市长和分工市领导多次就《条例》贯彻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调度、做出批示。泰安市县两级分别组建了以县(市、区)长为组长的协调议事机构,统筹协调处理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泰安市直20部门联合印发《泰安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与住建、交通、水利和公检法机关分别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条例》落实的强大合力。





强化信息监管  确保制度落实

把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工作抓手,全流程、全时段、全覆盖式对泰安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信息监管,确保《条例》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狠抓住建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强力推进住建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考勤,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应纳尽纳”“应录尽录”,截至目前,泰安市全市实名录入农民工16万余人,全市更新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

二是狠抓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在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人工费拨付比例,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截至目前,泰安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累计拨付人工费32.8亿元;

三是狠抓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把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至专户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重要条件之一,明确规定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四是狠抓农民工工资按月银行代发,严格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至每名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中,截至目前,累计为742个工程项目54万余人次发放工资27.8亿余元。





强化信用监管  加大惩戒力度

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条例》和《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两项有力武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资质等;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与公检法部门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交办一起、严打一起,在加大向社会公开曝光的同时,联合多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泰安市移交公安8件,处理处罚8件,黑名单1件并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有力净化了建筑市场环境。





强化普法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泰安市就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近期,在泰安市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依法治欠·温情护薪”主题宣传月活动,持续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泰安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动态更新条文释义、专家解读等学习内容,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签约银行各网点电子屏幕、公共交通移动字幕等渠道,让广大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公布泰安全市33部举报投诉电话、欠薪“码”上举报、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为农民工提供贴心便捷维权服务,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来源:山东人社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