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6月1日起施行!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

2025-05-15 13:46:59 admin 19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适用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信用信息分类

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等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以及应当具有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资格信息。(见附件1)图片关键词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或其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的依法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以及政府行政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程评价等。(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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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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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评价

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动态评价,采取信用记分制。信用分值=企业基础信息分(满分10分)+优良信用信息分(满分40分)+(50-不良信用信息分)。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B、C级5个等级。

AAA 级。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90分;评价时点前一年内未出现附件3中第7-15项不良信用信息。

AA 级。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75分;评价时点前一年内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

A 级。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60分;评价时点前一年内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20分。

B级。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45分;评价时点前一年内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30分。

C级。信用评价分值45分(不含)以下,或评价时点前一年内存在附件3中第16-22项不良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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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

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AA 级、A 级的,为诚信守法类信用主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奖、媒体推介等环节予以倾斜,在市场检查等方面适当减少频次、降低比例。

信用评价结果为 B 级的,为轻微失信类信用主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适度增加检查频次。

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的,为一般失信类信用主体,纳入市县执法检查的必查对象。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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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鲁建建管字〔202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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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