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施工单位应采用人脸或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 对进入工地的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管理
9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围挡、占道和临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 工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综合管理、文明施工资料。
其中在智慧化管理中明确:施工单位应采用人脸或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对进入工地的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管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
应设门卫室,门卫室内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主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和实名制考勤系统;
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进入现场施工人员数据;
出入口应设立实名制闸机系统,并具备禁入管理功能,落实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每个人行出入口 至少每 200 人配置一个实名闸机通道,且不少于两个;
施工区有多个人行出入口时,各人行出入口均应设置实名闸机通道,实行联网运行;
门禁系统设备可采用翼闸、全高闸、三棍闸等样式。
工程项目图牌设置
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公示标牌,宜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工程立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 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农民工维权须知牌、扬尘治理公示牌、 举报奖励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等;
在施工现场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立“四牌两栏一报”,即危险作业每日告示牌、事故案例牌、安全奖罚牌、 安全生产日历牌、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项目 管理机构标识牌;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警示镜,并在场内适当位置设置安全教育讲评台。
智慧化管理
施工单位宜在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施工现场宜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人员管理系统、车辆清洗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智慧化系统;
施工单位应采用人脸或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对进入工地的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管理;
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积极创建智慧化工地。
原文如下: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