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1-20 14:30:08 71

为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1月18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要依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将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2021年3月1日前,规模以上项目和现场人员要实现平台管理应纳尽纳

 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特别是使用自建平台的,要抓紧升级改造,确保实现相关软硬件和数据信息与省平台功能匹配、实时推送

要依托管理平台,同步推进人员实名制与工资分账制、银行专户制、银行代发制等管理制度,完善预警功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要强化对施工现场人员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确保有效出勤率达到90%以上对考勤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要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到岗率明显偏低长期不到岗履职的,重点核查该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证、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

 要按照根治欠薪有关工作部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顶格处罚,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依法接受对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欠薪问题的项目和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等联合惩戒措施。对不主动、不积极配合解决欠薪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文件如下:

图片关键词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为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疫情防控,现就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全面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要依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将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2021年3月1日前,规模以上项目和现场人员要实现平台管理应纳尽纳。

(二)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特别是使用自建平台的,要抓紧升级改造,确保实现相关软硬件和数据信息与省平台功能匹配、实时推送。要依托管理平台,同步推进人员实名制与工资分账制、银行专户制、银行代发制等管理制度,完善预警功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要强化对施工现场人员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确保有效出勤率达到90%以上,对考勤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二、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要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到岗率明显偏低或长期不到岗履职的,重点核查该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证、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要利用冬季、春节等工闲时期,组织建筑业企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三、切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一)要按照根治欠薪有关工作部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顶格处罚,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要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依法接受对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欠薪问题的项目和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对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等联合惩戒措施。对不主动、不积极配合解决欠薪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四、统筹做好建筑农民工返乡返程保障工作

(一)针对春节前建筑农民工返乡人员多、流动性强、目的地分散等特点,指导用工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发放医疗防护用品、开展健康体检、包车点对点运输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安全返乡。

(二)要对留守的建筑农民工加强健康教育,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农民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进入建筑工地。

(三)要指导建筑企业统筹考虑节后复工复产用工需求,提前做好农民工返程返岗工作预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农民工就业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5日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