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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近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鲁建建管字〔2022〕5号),工程合同总价(暂估价)300万元以上、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工程可凭财政部门出具的项
了解更多06-09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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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行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确保发、承包双方的权益,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
了解更多06-07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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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建设单位应切实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本项目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和对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机制,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并定期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开展自查。◆ 总包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承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等)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
了解更多04-19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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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4月6日,山东省青岛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行为及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时间安排: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初-4月下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对照《专项检查项目自查表》对项目参建施工单位承包行为及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对是否存在子公司以自身名义对母公司承揽工程进行宣传
了解更多04-10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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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3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电子邮箱:zhangxl@mohurd.gov.cn(请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同版本可编辑文档)。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
了解更多02-14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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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全面加强施工过程期中价款结算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
了解更多02-09 / 2023